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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师公会 劣迹斑斑
http://www.CRNTT.com   2021-01-30 12:30:08


  中评社北京1月30日电/据大公网报道,●2019年7月1日,立法会大楼被暴徒冲击,但大律师公会在声明中对暴力行为轻描淡写,只提及个别人士已干犯不同刑事罪行,反称政府若拒绝与公众就重大及迫切的议题对话,是违背法治精神的行径。

  ●2020年1月13日,当时持续大半年的黑暴仍未平息,时任大律师公会主席戴启思却在2020年法律年度开启典礼致辞时称,大部分被捕者品格良好,律政司不一定要检控。

  ●一批暴徒2020年5月24日在铜锣湾、湾仔一带肆意堵路、纵火,有路过律师被暴徒殴打受伤。大律师赵振寰称,大律师公会执委会竟赞暴力分子为“和平示威者”,却污蔑警方在执法中运用的合理武力为“暴力”。

  误导公众

  ●2019年11月19日,对于高等法院原讼庭裁定禁止蒙面规例不符合基本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指该判词不符合基本法,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判定香港法律是否符合基本法。大律师公会随即声称法工委的说法是“错误的”。

  ●2020年11月12日,特区政府依据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取消四名揽炒派立法会议员资格,大律师公会却称,有关做法绕过了基本法第79条的规定不属正当程序,严重损害法律必须明确的原则。

抹黑国安法

  ●2020年6月30日,香港国安法出台后,大律师公会发声明称,忧虑香港国安法侵蚀高度自治,损害司法独立及港人基本自由权利,亦担心法例容许部分案件在内地审讯,难以确保被告权利及获得公平审讯。

  ●2021年1月,新任大律师公会主席夏博义声称,国安法是耻辱,其设计是为了夺走香港自由,引进内地制度,这和所谓的维护公共秩序没有一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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