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月14日电/黄冯律师行事件”前车可鉴,不少楼宇买家和卖家都担心再出现律师行资金被冻结的情况。有苦主“扑水”后完成交易,向律师行表明“最后以本票交易”。有律师行称,“本票交易”或将成为新常态。有银行表示会研究改善放款渠道,以减低日后同类事件对客户带来的影响。\大公报记者 关据钧
律师行为客人讬管金钱进行楼宇交易,源于避免卖方收钱后“走佬”,亦避免“买方”开空头支票等问题,以律师的专业作为把关者。
不过,最近十年,香港律师会先后有逾20宗介入行动,无论是刚爆出黄冯律师行,还是过往何伯华律师行事件等,都令不少业主大失预算,蒙受不同程度的损失。如果是买家或买家的按揭银行刚入尾数(最高可为楼价90%)到律师行,但律师行转发予卖家的支票,因介入事件而无法兑现,就更损失惨重。
用支票 步骤多 易出错
黄冯律师行事件苦主之一的汇哥正处于尾数期,损失惨重。“因为事发后,仲有几日就交易,否则要‘杀订’。我之后好辛苦,问屋企人、亲戚朋友借,自己又去出面借,终于够钱赶及在交易日补回款项。因为要找新律师楼,佢知我打死都唔再入钱落律师行,就建议我同银行都开本票交易。”
《大公报》向不同的律师行查询,了解到因为黄冯律师行事件,近期要求用本票处理尾数的数字有所增加。有律师行合伙人表示,其实这是好事,“要睇住个客户户口,我哋律师楼要请专门嘅文员,每日对清楚入嘅数同出嘅数,然后我哋其中一个合伙人再对返银行条大数同签名。个客(买家)入咗票畀我哋,兑现到之后,我哋又要出一张票畀卖家,基本上一来一回已经四五个步骤,仲未计有啲客大头虾唔记得拨款去支票户口弹票,要又再计过条数。”
他表示,理解大部分客人都会做按揭,如用本票交易,买家要先买一张非按揭部分的本票;承按银行又要安排另一张按揭部分的本票,比过户复杂;但如律师行出事,例如是次黄冯律师行事件,银行亦不能置身事外。他预料,按照目前的情况,相信以本票交易,将会成为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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