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言之,立法治随地吐痰等行为,还须文明细则补位。应尽快制定“市民日常文明行为准则”,正确区分文明与不文明行为,做到有据可依,照章行事,用准则和制度,规范市民的行为举止;同时,也让市民有一个基本的文明判断标准。有关部门及媒体,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文明行为准则,让文明行为准则家喻户晓,牢记在市民心中,在思想上增加文明意识;要注重早期教育,先入为主,在中小学阶段,开展以文明行为准则为主题的素质教育,让孩子们的心中,从小就播下文明的种子。
再者,充分调动民间组织的积极性,使其在提高和监督市民日常文明行为中发挥作用。如美国主要是通过民间组织的推动和监督,促进国民文明素质的提高,值得我们借鉴。要加强文明委、城管、教育、劳动等部门在市民文明素质教育方面的紧密联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在强化市民文明行为的管理和教育,提高市民素质的实践中担负重任。
特别是,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需要多部门的协调和配合,需要从日常生活中,一点一滴小事抓起。因此,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应当以政府推动为主导,民间组织为辅;以思想教育为主,处罚惩戒为辅,给市民一个不文明习惯修复期,别动辄就罚款;应因地制宜,以人为本,先城市后农村,先学生后普通百姓;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推进的工作方法,全面推动市民文明素质,从量到质的飞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