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8月28日电/ 24日,记者从长春市金融办了解到,上半年,长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下一步,长春市将通过完善各领域信用制度、加快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信用档案等措施,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今年年初以来,全市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信用建设的决策部署,稳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前,已有13个县(市)区、开发区成立了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开发区、45家成员单位的分管负责人组成“长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工程专责推进组”,信用建设工作领导机制进一步延伸压实。
下一步,长春市将着重完善信用建设领导机制,各(县)区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出台相关工作推进方案,完善配套措施,制定完善各领域信用制度;加快建立信用平台及信息系统,各(县)区在属地政府网站上设置信用栏目,发挥信息査询、信用公示、联合惩戒、风险提示等功能;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市政府办公厅、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各(县)区制定“政务重点领域”诚信建设操作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诚信建设,按照国家统一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依规记录和整合涉及法人、非法人组织及个人的公共信用信息,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同时推进商务领域、社会领域、司法领域法人信用建设;推进信用联合奖惩及专项治理,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各级相关部门制定形成标准化的信用承诺书并公示;实现信用产品应用及信用创新;组织各部门开展“诚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等信用主题宣传活动。
(来源: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