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国评论通讯社
首页|头条|焦点|大陆|台湾|港澳|国际|美国|两岸|华人|经济|财经|军情|社会
人物|文萃|图片|文化|娱乐|评论|社评|快评|观察|专论|网评|外电|智库|智囊
专题|专访|专页|周边|诗词|出版|编译|网书|数据|动态|电讯|名家|记者|简介
   2025年1月24日 星期五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中评邮箱
您的位置:首页 ->> 香港政治 ->> 综合 】 【打 印】 
冲击东翼前地案 “双学”获发全部讼费
http://www.CRNTT.com   2018-08-11 12:10:27


  中评社北京8月11日电/终审法院早前对黄之锋、罗冠聪和周永康,于2014年带领他人冲击政府总部东翼前地的暴力案件维持原审裁判官判决。终审法院法官昨午就案件讼费颁令,律政司须承担三人上诉至终院过程中部分法律程序的讼费。

  黄之锋等三人于上诉结束后,即申请由律政司承担,提出刑期覆核起所产生的讼费,包括(一)黄之锋与罗冠聪申请终极上诉的许可,及黄之锋上诉前索取法律意见的支出;(二)罗冠聪申请终极上诉期间保释;(三)罗冠聪与周永康向上诉庭申请证书以上诉至终院,及(四)律政司根据《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81A条覆核三人刑期的申请。

  律政司同意承担讼费,但反对法庭就(一)、(三)两项判律政司承担讼费。律政司又认为,法庭不应就(二)、(四)两项颁发任何讼费令。法官霍兆刚回应指,终院推翻上诉庭裁决,三人毋须入狱,他们须向终院提出上诉才可达至此结果,认为他们的上述申请合理。

  (来源:大公报)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
首页 | 港澳新闻 | 国际时事 | 两岸专区 | 军事聚焦 | 评论世界 | 财经视角 | 文萃大观 | 中评电讯 | 时事专题
关于我们 | 中评动态 | 招聘人才 | 联系方式 | 链接方式 | 中评律师 | 验证记者证 | 免责条款
     最佳浏览模式:1024x768或800X600分辨率   © Copyright 中国评论通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