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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层监管为何变层层失守
http://www.CRNTT.com   2018-12-06 14:19:49


  中评社北京12月6日电/“本以为该通报的我们都通报给执法中队了,这个球传过去了,剩下的就不关我们的事。现在想来,是认识有偏差,履职不到位。”谈及因对违建问题落实监管督查责任不到位而受到问责,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土地巡查组负责人黄月明后悔不已。

  今年7月底,集美区委成立专项调查组,由该区纪委监委牵头,查清“董任路10号违建问题”背后的违纪事实。对其中涉及公职人员失职渎职、履职不力及相关职能部门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进行查处,11名党员干部受到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或诫勉谈话等责任追究。

  举报声中 4.3万平方米违建平地起

  董任路10号为厦门市集美区一国有收储用地,由业主单位集美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集美国投公司”)出租给厦门市杏林吉利达运输有限公司(下称“吉利达公司”),用作临时性堆场、仓库。2017年2月至2018年5月,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该地竟被吉利达公司违规违法建成4.3万平方米的钢架厂房,并以“杏林酒店用品综合城”名义入驻商户116家。

  问题的盖子,在群众接连不断的举报下徐徐揭开。该地块位于集美杏北新城中心区,周边小区多、人口密集。违建伊始,便有群众持续向集美国投公司,集美区国土、行政执法部门及杏滨街道办事处等处举报。

  “手续是否合规合法?施工昼夜不分,噪声严重扰民!”

  “人车混杂,喧嚣不已,让住在周边的我们怎能心安!”

  “到处堆着旧货杂物,一旦起火,周边群众也会遭殃!”

  然而,雪片般的举报信却如同泥牛入海,心急的群众将目光转向省委巡视组和当地纪检监察机关。

  今年7月下旬,福建省委巡视一组刚进驻集美区,就收到群众对该违建的信访举报件。随后省委巡视组将问题线索移交集美区委,进行跟踪督办。7月31日,集美区委随即成立专项调查组,立即深入一线展开核实。

  经查,吉利达公司自2017年2月起擅自在该地块违法建设钢架铁皮厂房4.3万平方米,并对外招商,形成一处酒店用品旧货市场。市场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且货运车辆往来穿梭,导致交通堵塞、噪音污染,令周边居民不堪其扰。

  推诿扯皮 “多方监管”变“谁都不管”

  违建事实清楚,群众反映强烈,监管部门为何无所作为?随着调查的深入,整个事件的责任归属渐渐清晰。

  违建伊始,负有查处违建责任的集美区行政执法局便先后收到杏滨街道办事处有关违建的土地巡查报告、群众的投诉举报及领导批示多达21件次,但均未引起重视,其间仅杏滨街道行政执法中队开具过1份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并暂扣1次施工工具,此后再无实质作为。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2017年6月收到集美区国土资源局函复“建议转规划部门认定是否属于违法建设”后,违建地块所在执法中队网格长李永强,竟擅自将该违建认定为合法建设,且该错误历经中队多次审核未被纠正。

  而作为收储地的出租方和监管责任单位,集美国投公司同样疏于监管。该公司虽然曾函告区行政执法局请求查处,书面通知吉利达公司停止违建、交还土地,但在函告、通知未果后,选择将问题搁置。集美国投公司总经理、收储地块分管领导李阳,还两次签批同意吉利达公司办理用电用水手续,为该公司继续违建并对外招租提供便利条件。

  负属地监管责任的杏滨街道同样难辞其咎。直到违建开始2个月后,杏滨街道办事处土地巡查组才发现问题。该巡查组负责人黄月明称,他们先后8次将吉利达公司违建情况书面通报杏滨执法中队。

  “但也仅仅停留在通报。”集美区委调查人员小李说。其间,杏滨街道相关分管领导、责任人员不认真尽责、不主动督促协调,均不约而同将职责抛诸脑后。

  直至今年5月,集美区政府责令行政执法局立即启动立案程序并向规划部门发函确认建筑性质时,行政执法局才发出那封迟到了11个月的函。发函次日,集美国投公司才就违约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

  7月,经集美区规划分局认定董任路10号属违法建设后,区行政执法局终于正式予以立案。

  严肃问责 为失责者敲“警钟”

  一年多来,为何相关责任人都是一副“隔岸观火”的态度?集美国投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蔡拥护说出了心里话——“是不作为的懒政怠政思想作祟,只想着责任单位又不止我们一家……”

  随着事件调查结束和整改工作推进,对相关责任单位、人员的问责追责也随之展开。

  因落实监管督查责任不到位,此案11名涉案人员均已受到相应惩处:集美区行政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熊志伟,杏滨执法中队网格长李永强等2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杏滨执法中队副中队长范辉跃、集美国投公司党支部副书记兼总经理李阳等2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集美国投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许胜伟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区行政执法局纪委副书记兼督查科负责人段晓峰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并被免去纪委副书记职务;集美国投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蔡拥护、杏滨街道办主任助理陈齐力及土地巡查组负责人黄月明等3人被诫勉谈话。此外,负有领导责任的杏滨街道办主任王意达、集美区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邱胜辉受到通报批评。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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