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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报6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http://www.CRNTT.com   2018-06-22 10:09:18


 
  5.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人大主席高春明等人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作为问题。2016年10月,乌拉山镇蓿亥村在实施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对张某某的危旧房进行了拆除。村委会主任张某以不符合村庄整体规划为由要求异地新建,并承诺给张某某申请危房改造补贴款,且在未经村民李某某同意的情况下,将其宅基地指定给张某某使用。在随后实施过程中,承诺事项均未兑现,同时引发张某某和李某某矛盾纠纷。镇包村领导高春明(乌拉山镇人大主席)、梁永恒(时任乌拉山镇副镇长)和蓿亥村党支部书记张建军对存在问题始终未进行协调解决,导致张某某新房一直未建成,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在上级部门调查核实此事时,镇包村领导也不进行细致调查,只做简单处理,导致上报情况部分内容失实。2018年3月,乌拉特前旗纪委分别给予高春明、梁永恒、张建军党内警告处分。

  6.阿拉善右旗巴丹吉林镇农牧区发展办公室主任冯军在办理群众事务中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12月,巴丹吉林镇农牧办主任冯军在上报该镇2016年度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发放人员名单及工资表时,未按有关规定审核上报数据资料,致使该镇不符合条件的67户180人享受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54万元,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5月,阿右旗监察委员会给予冯军警告处分,并将违纪资金全部予以收缴。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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