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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资金咋成了自家"钱袋子"
http://www.CRNTT.com   2019-12-07 12:02:53


  中评社北京12月7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人生没有后悔药,更没有回头路,我挥霍浪费挪用集体资金,现在真是后悔的很,肠子都悔青了。”日前,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峡窝镇石嘴村党总支原书记、村民委员会原主任赵某在其处分决定宣布会上懊悔地说。

  2018年10月的一天,郑州市上街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一封实名举报信,举报信上附有一份装修房屋的费用清单,反映时任峡窝镇石嘴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赵某涉嫌收受他人装修服务,操纵工程中标的问题。经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批准,上街区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成立核查组,对赵某有关问题线索进行初核。经核查,赵某涉嫌收受他人装修服务的问题逐渐浮出水面,同时,核查组还顺藤摸瓜,查出了赵某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经过核查组深入细致的调查,赵某在担任石嘴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期间,长期把持着村办企业郑州诚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资金,赵某将诚友公司的资金当作自家的“钱袋子”,随意提取和使用,2013年至2017年期间,赵某指使诚友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先后从诚友公司承接的工程款中支取金额,用于宴请招待,借机大吃大喝,挥霍浪费集体资金高达50余万元。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这么多年了,你为什么还敢如此明目张胆地大吃大喝?”核查组在与赵某谈话时问道。

  “我觉得花的这些钱都是用来办公事的,又没装自己腰包里,不会有什么事,而且八项规定都是管理领导干部的,不至于查到村里……”赵某抱着这种侥幸的心里说。

  正是这种侥幸心里让赵某一步步走上违法犯罪的深渊。

  赵某利用担任村委会主任的职权,长期把控着诚友公司的资金,大搞“一言堂”,资金如何使用,怎么支出,全由他一人说了算。2014年到2018年期间,赵某多次与诚友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商议,将诚友公司的集体资金出借给他人使用,几年期间,私自挪用诚友公司资金二百余万元出借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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