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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海外派兵再卸“枷锁”
http://www.CRNTT.com   2020-04-02 11:15:15


2月2日在横须贺海军基地,日本海上自卫队“高波”号驱逐舰离港前往中东。
  中评社北京4月2日电/近日,日本舰艇开启中东情报搜集。日本2架P-3C巡逻机和1艘驱逐舰日前先后启程前往中东,主要任务是为确保日本相关船舶安全进行情报搜集,但如果发生自卫队舰艇或日本船舶遇袭等紧急情况,则可转为“海上警备行动”,允许海上自卫队队员在“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难”的范围内使用武器。

  日本此番兵发中东是其积极干预中东事务、增强在中东地区影响力的重大举动,带有浓厚的海外军事行动色彩。此举表明,日本将通过“海外派遣”,锻炼自卫队的远程投送和作战能力,检验相关武器装备性能,提高整体战力,为实现“军事大国”目标做准备。

  以“调查研究”之名,实际执行海外行动任务

  日本在战后确立了“专守防卫”基本方针,禁止自卫队向海外出动。但随着“政治大国”目标的确立和安全政策的“外向型”转变,日本逐步踏上海外派兵之路。1991年4月24日,日本以西方国家批评其在海湾战争中“只出钱,不出人”为借口,决定向波斯湾派遣扫雷艇。此后,日本海外派兵的限制逐步被突破,并主要以三种形式展开:一是在联合国框架下的海外派兵。1992年,日本先后向柬埔寨、莫桑比克、戈兰高地、东帝汶等地派遣自卫队,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二是在日美同盟框架下的海外派兵。“9·11”事件后,日本国会通过“反恐怖特别措施法”,自卫队据此开赴印度洋为美军提供燃料补给等支援。三是执行多样化任务框架下的海外派兵,包括国际紧急救援、打击海盗等。自2015年通过“新安保法”后,日本为行使集体自卫权松绑,其遂行海外军事行动的范围和武器使用权限进一步拓宽。

  然而,日本此次向中东派兵,“新安保法”等法律并不适用。根据“新安保法”,当发生威胁日本安全的“存亡危机事态”或者“重要影响事态”时,日本可加以反击,但中东没有发生其“关系密切国家”遭受敌方武力攻击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日本首次依据《防卫省设置法》以“调查研究”之名向海外派兵,因无需经国会批准,灵活性更大。但《防卫省设置法》是规定防卫省所辖事务和机构的法律,作为武装力量运用的根据实属牵强。对此,日本学者批评安倍政府“扩大法律解释,过于牵强和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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