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3月31日,王先生发现房客尹女士突然搬离。王先生很惊讶,认为当初说好要房客要搬离需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怎能不遵守口头协议呢?王先生致电尹女士指责对方违约。尹女士也气急,对呛王先生,称王先生非法租屋,因未住满一个月,她要求退还一半租金,否则提告。
王先生以自身经历劝告新移民华人房东一定要与房客签订书面出租协议,且对房客做一些背景调查,避免遭遇恶房客,发生纠纷提告。
刘龙珠律师表示,屋主出租房屋,一般不必向市府申请许可,但对于申请民宿、设家庭旅馆及无适合居住条件提供出租,市府都严格管理必须报备审批。建议出租房屋,房东与房客一定要签书面出租协议,避免一旦发生纠纷无凭据。若房东及房客都是华人,互相讨论租房事项时以中文沟通,建议出租协议有中英文内容。
(来源:中国侨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