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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就制裁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征求意见
http://www.CRNTT.com   2020-06-16 12:48:58


  中评社北京6月16日电/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消息,为进一步提高司法解释、司法政策质量,根据工作安排,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就《关于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制裁力度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指出,十八大以来,知识产权保护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知识产权侵权多发易发、权利人维权困难等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但仍有一些问题较为突出。为了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制裁力度,有效阻遏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推动营造不敢侵权、不愿侵权的良好法治环境,结合知识产权审判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适用保全措施

  1.对于侵害或者即将侵害涉及核心技术、知名品牌、热播节目等知识产权以及在展会上侵害或者即将侵害知识产权等行为,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加大行为保全适用力度。

  2.知识产权权利人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同时申请停止侵权的先行判决和行为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一并审查。

  3.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需要续保的,应当向正在审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4.知识产权权利人有初步证据证明存在侵害知识产权行为且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形,申请证据保全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审查,依法采取保全措施。涉及较强专业技术问题的证据保全,可以由技术调查官或者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参与。

  5.被诉侵权人擅自毁损、转移已采取保全措施的被诉侵权产品,致使侵权事实无法查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权利人就该证据所涉证明事项的主张成立。属于法律规定的妨害诉讼情形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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