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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柯韩?绿委提修法县市首长选新职要先辞
http://www.CRNTT.com   2020-05-01 10:55:14


赖瑞隆。(中评社 黄筱筠摄)
  中评社台北5月1日电(记者 黄筱筠)民进党高雄“立委”赖瑞隆提案增订《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27条之一草案,使民选首长于任期未届满前参选其他公职选举者,于登记为候选人时解除其职务。赖瑞隆今天受访表示,希望县市首长不要刚当选就参与新职的选举,可能会耗费过多资源进行补选等,如果无法自律我们就采取他律。

  该草案今天在“立法院”院会排入内政委员会审查。该修法还需要在委员会审查,以及院会经过二三读的程序。

  该法若通过,对象不只是针对高雄市长韩国瑜,台湾民众党主席、台北市长柯文哲若要投入大选,也会受到牵制。

  提案说明提到,台湾中央公职人员与地方公职人员之选举系每两年交错举办,每逢选举时,现任民选公职人员带职投入任期有重迭之其他公职选举,尽管社会观感不佳又屡有争议,仍为台湾选举实务常见现象,例如2020年“总统”“副总统”暨中央民意代表选举中,有一位“直辖市长”参选“总统”,五位乡镇(市)长参选“立法委员”。

  赖瑞隆表示,县市首长是地方父母官背负很高期待当,但当选后是四年托付,有发生过很短期间又去参选其他职务,造成市政空转,若要进行补选等也要超过新台币1亿元的经费消耗。因此,作为行政首长应该要有更高的规范,如果无法自律就采取他律方式。

  他也说,高雄超过六成上人民对于带职参选“总统”不赞同也不支持,既然自律无法完成,就透过修法他律,让其他县市首长不要脚踏两条船,如果要放弃职务去参选新职务,就辞职不要让市政空转。

  民进党“立委”许智杰今天受访则说,他比较倾向两年条款,一定要任期过一半,才能转换跑道,才是对选民负责,马上选上马上“落跑”不好。

  此条文为新增草案,条文内容为“民选首长于任期届满前登记为其他公职选举之候选人者,于登记时解除其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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