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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拟向纪律部队“借兵”助警制暴
http://www.CRNTT.com   2019-10-15 11:21:37


(图源:大公报)
  中评社香港10月15日电/有报道引述消息指,政府或引用《紧急法》或《公安条例》,委任其他纪律部队中的部分人手成为“特别任务警察”,缓解警队在连月暴乱中疲于奔命的困境。政府回应查询时重申,一直支持警方执法。警务处副处长邓炳强认为,任何有助警方有效执法的措施都应考虑。消防处副消防总长黄嘉荣表示,只要配合政府依法有效施政,消防处会全力以赴。立法会议员葛佩帆指出,“特别任务警察”具现实需要,亦的确听闻不少纪律部队人士很想帮助警队。

  昨日有报章报道指,警队制止连月暴乱陷入苦战,三万警察仅不足一万可上前线,而且要轮更工作,因此政府正以开放态度研究引用《紧急法》或《公安条例》第40条,由行政长官授权警务处处长,委任其他纪律部队中的部分人手成为“特别任务警察”,以协助警方执法、令警队有更多人手可调往前线制暴,同时展示政府团结一心支持警队,各纪律部队管理层皆很体谅警队,会按各自工作情况考虑该方案及等待政府进一步指示,而委任的原则是自愿。

  邓炳强:有效措施都应考虑

  报道提到,这些“救兵”会根据受训情况及执法经验,承担非前线制暴的警务工作,例如有防暴队的惩教署、可佩枪的海关,均有能力押解疑犯等;而现时不同纪律部队亦已与警队展开联合行动,包括消防处清理非法路障、入境处及海关在关口截查可疑者及违禁品等。警队可否加快招募新人应付现时局面?报道指,新人招募及训练需时,无法应付目前紧急情况所需。

  按《公安条例》第41条,获委为“特别任务警察”者,与警务人员具备相同的职责、权力、保障及豁免权,惟不享有薪酬、退休金等,其须遵从警务处处长的命令。

  警务处副处长邓炳强昨日在警方记者会回应说,任何有助警方有效执法的措施,都应该考虑及值得研究,不会排除任何情况,但过去四个月暴乱中未曾引用有关“特别任务警察”的条例或委任其他纪律部队人员任该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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