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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权:是“公投绑大选”还是“大选绑公投”?
http://www.CRNTT.com   2018-10-19 14:46:28


 
  不过,正因为是“九合一”选举将捆绑九个甚至可能是十个“公投案”,在本来六都与三个省辖市(基隆市、新竹市和嘉义市)的正式选举,选民将领三张票(分别是市长、市议员以及里长,其中具有山地原住民区,将多出二张选票,分别是山地原住民区长及区民代表);此外,3个“直辖市”包括基隆市、新竹市与嘉义市也是3张选票,为市长、市议员以及里长;“直辖市”以外的十三个县市选民则有五张选票(分别为县长、县议员、乡镇市长、乡镇市民代表,以及村里长)的基础上,加上九个“公投案”,一人最多有十四张选票。而“中选会”的投开票所的动线设计,是选民先领及投“九合一”的选票后,才能领及投“公投案”的选票,而且“公投案”采“一案一张票”,民众一次领完九张“公投”选票,并分别投到三个票匦中,可能会导致部分选民嫌麻烦,拒领“公投”票。

  在此情况下,即使是“门槛”已经大幅降低,但其中一些“公投案”能否过关,仍然是未知之数。实际上,根据《公投法》规定,公投结果有效同意票须多过不同意票,且同意票达选民总额四分之一以上才能过关;若依“中选会”先前统计“公投”投票权人约一千九百七十九万人,“公投案”推算需获得近四百九十五万张同意票才能通过,而且还需是赞成票要多于反对票。

  还有一个重大的问题,那就是倘若反对和赞同“同性婚姻”的“公投案”都获得通过,蔡政府将如何处理?更棘手的是,万一“台湾正名公投案”也获得通过,蔡政府可以向东京奥运组委会提出以“台湾”的名义参赛吗?这连民进党自己也不敢相信。因为这不但是涉及到台湾地区的定位,有着“一边一国论”以至是“台独”的嫌疑,而且更是抵触国际奥委会的章程,及洛桑协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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