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2月1日电/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报道,近日,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会同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等21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
在优待内容上,《实施意见》提出了荣誉激励、生活保障、医疗保障、住房保障、教育优待、文化旅游交通优惠、其他社会优待等7个方面的优待内容。在基本优待目录清单方面,分为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残疾军人,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5类,共计115条。
《实施意见》明确了优待工作应坚持现役与退役衔接、优待与贡献匹配、关爱与管理结合、当前与长远统筹的主要原则,提出要逐步建立健全优待政策体系,在四川省营造爱国拥军、尊重优抚对象浓厚社会氛围,增强优抚对象的荣誉感、获得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