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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可穿青天白日装投票 绿委质询表不满
http://www.CRNTT.com   2019-09-23 12:51:27


绿委刘世芳。(中评社 倪鸿祥摄)
  中评社台北9月23日电(记者 倪鸿祥)“中选会主委”李进勇今天上午在“立法院”询答时表示,选举当天没有限制投票人的衣服穿着,但衣服上若印有候选人号次、名字、或政党等相关标志时,不得投票,依法会由警卫驱离。但民进党“立委”对此仍感不满,要求拟定明确行政规范,李进勇表示会再研议禁止法。

  李进勇上午到“立法院”内政委员会进行业务报告,就2020大选准备情形作说明并备质询。民进党“立委”刘世芳认为,国民党2020参选人、高雄市长韩国瑜现在有很多“韩粉”,每次造势都穿“国旗装”,明年1月11日大选当天可不可以穿着去投票所投票?一大挂人可不可以去投票?刘世芳问,如果有这种情形要怎么处理?会不会影响投票中立?投票服装要不要限制?投票时应有明确禁止的行政规范。

  李进勇表示,只要不是竞选团队、不会让人认为这是指涉某候选人或政党都可以,但如果“国旗装”上有印候选人名字、号次或相关政党,就不只是单纯的“国旗装”。

  李进勇强调,投票服装不限制,但有些禁止的规定,“中选会”有为此讨论过,会依法处理,若特定候选人名字、号次、识别标志或相关政党,会现场处理,警卫处理,叫人离开,因为违法在先,至于更明确的行政规范,会再详细研议。

  “中选会”说明,若有穿着足以辨认候选人号次、名字、标志或政党的服装,警卫会先驱离,不得靠近投票所,至于行政处罚方面,会视情况再决定是否裁罚。

  依公职人员选罢法规定,如果选民穿着足以辨识候选人或政党的服装,若警方驱离不听劝,依法可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30万以下罚锾;如果构成妨害投票行为,可罚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且得为连续罚;若不听劝还强行到投票所,可能处2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科20万元以下罚锾;若强行刺探选情,可能处5年以下徒刑并科罚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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