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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犯罪低龄化,惩戒与防范幷行
http://www.CRNTT.com   2020-10-15 17:13:33


  10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拟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已满12周岁未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个消息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不少网友表达了支持的态度,认为确实应当按照情节严重性来判刑,相关犯罪人员不能拿年龄小当“护身符”,但也有网友表达出一些担忧,认为这幷不能有效解决犯罪低龄化的问题。

  近年来,社会上出现多起轰动舆论的青少年恶性犯罪案件,由于现行法律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相关规定,导致侵害人屡屡因为年龄不足14岁而逃脱法律的制裁,引发民众的不满情绪。这次下调未成年人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一方面是回应舆论的关切,另一方面也有深刻的现实背景因素。

  犯罪低龄化问题已经成为困扰整个社会、学校和家庭的难题。一些低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知道自己未满刑事责任年龄,才有恃无恐地犯罪。随着社会物质文化水平的提高,未成年人普遍发育较快,心理早熟现象比较常见。幷且,随着大众传媒的发展和网络时代的普及,未成年人接受信息的渠道越来越多样,“自我意识”的觉醒以及对事物进行独立思考和判断能力的建立都相对更早。同时,随着学校对未成年人的道德教育加强重视,未成年人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也会相应提前。法律最基本的作用是要维护社会秩序,《刑法》的制定要能体现出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如果具有辨认和控制能力的人犯罪不会受到惩罚,那么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就无所体现。

  因此,年龄不应该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免罪牌”。从这一点来讲,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也应该做适当的调整。应当说,此次修正案的调整是符合当前社会发展和历史进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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