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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政府建议上调破产欠薪保障基金有关遣散费特惠款项的上限,加强保障打工仔。(图源:大公报) |
中评社北京12月11日电/据大公报报导,政府建议,破产欠薪保障基金有关遣散费特惠款项的上限,由现时遣散费的首10万元,倍增至首20万元。劳工界立法会议员认为,提高遣散费申索上限,可惠及更多年资较长的职员,但对于部分欠薪情况就难以覆盖损失,呼吁在破欠基金稳健的情况下,提高欠薪部分的特惠款项至10万元。
建议首10万增至20万
破欠基金是根据《破产欠薪保障条例》设立,目的是当雇主结业及无力偿还欠款予雇员时,由基金向有关雇员发放特惠款项,以提供适时经济援助。受影响的雇员可就雇主拖欠的工资、未放年假薪酬、未放法定假日薪酬、代通知金及/或遣散费,申请特惠款项。就遣散费,现时特惠款项的最高款额是首10万元及余额的50%
劳福局提交立法会的文件建议,将破欠基金就遣散费的特惠款额上限,调升为首20万元及余额一半,料可覆盖86%的申请人。其他项目的特惠款额上限,则维持不变。
举例一名雇员被拖欠40万元遣散费,若向破欠基金申请特惠款项,现时可获最多25万元;但在新方案下,他可获最多3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