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过程民主,是中国宪法的核心价值。贯彻落实全过程民主,是捍卫宪法尊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近些年来,我国在民主选举过程中,一方面不断增加选举的透明度,公布候选人各项情况;另一方面,加大监督力度,通过各方面的监督,确保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
完善中国全过程民主,今后会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第一,提高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的素质,确保我国立法水平不断提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法治体系日臻完善。
当前我国在立法方面仍然存在就事论事的现象,法律文件之间相互匹配有待进一步加强,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国总结改革开放成功、充分借鉴其他国家的立法经验,制定了中国第一部民法典。可预见的未来,中国会在总结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国行政立法实践,制定中国的行政法典,将那些真正约束行政权力、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规范系统化,将各种问题清单法律化,将简政放权的各项举措通过法律的形式表现出来。
第二,中国在贯彻落实全过程民主过程中,将充分考虑到各种力量相互协作问题。中国公民有许多反映问题的渠道,但是,在解决问题方面还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
我国在解决群众反映问题方面之所以还有不足,一方面是因为我国国家机构改革仍在进行之中,少数国家机构之间关系尚未完全理顺。相信随着国家机构改革步伐加快,国家机构之间相互扯皮、互相推诿的现象会逐渐减少;另一方面,改革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改革意味着生产关系不断变化,生产要素配置规则不断变化,民主作为国家的上层建筑,必须随着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变化需要不断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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