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在金融市场监管上,要适应市场快速发展、融合发展、创新发展的趋势,补上监管机制短板,解决监管空白、监管套利、监管滞后等难题。
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负责除证券业务之外的金融业监管;强化中国证监会对资本市场监管职能,将企业债发行审核职责划入证监会监管范围。将有限监管资源用到位,防止交叉监管导致的资源浪费,弥补跨领域、跨市场、跨业态监管的手段不足,解决因监管越位、缺位导致的衍生风险。构建起维护市场公平秩序、保障参与者合法权益、鼓励良性竞争、依法惩治违法犯罪的良好市场生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正确处理不同形态资本之间的关系,在性质上要区分,在定位上要明确,规范和引导各类资本健康发展”“要深化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坚持依法监管、公正监管、源头监管、精准监管、科学监管,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弥补监管短板,提高资本监管能力和监管体系现代化水平”。这是我们做好金融监管工作的根本遵循。要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通过完善体制机制,压实各方责任,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切实把监管职能落实、落细、落到位。
第三,在金融干部锤炼激励和监督管理问题上,要心怀国之大者,坚决维护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为强国建设提供干部队伍保障。
金融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市场机制,激发市场创新活力的重要保障。管理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活动,不是“把金融公司开好、干好”那么简单,而是要聚焦和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在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绿色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国际友好合作方面,在应对外部势力施压围堵方面,发挥支持保障作用。这需要政治思维和专业知识相结合、相统一,不是只懂“金融生意”就可以的。
有的金融干部认为,金融不过是市场化的手段、工具而已,在金融活动中未能充分考虑国家利益,导致不应有的损失。还有一些金融干部,丢掉了为人民服务的初心,自诩精英人士,靠金融吃金融,败坏金融风气,危害金融安全,甚至违法犯罪。对这些问题,需要从思想教育、作风整治、纪法监督等方面加强治理。成立中央金融工委,集中力量指导金融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对于锤炼干部,打造政治强、专业强的“金融铁军”,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